“啪”。
法官一记法槌落声,宣告了安徽滁州市教育、物价两系统腐败窝案中的三名官员最终得到应有的惩处:滁州市教育局原仪器电教装备站站长韩家友、物价局原收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长张越、天长市(县级市)教育局原副局长杨登跃均以受贿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余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一切,都和一个来自合肥经营图书的商人何某有关。何某在滁州既无亲友也无故交的情况下,从2004年到2008年,向滁州各中小学累计销售图书达800余万元。而从2003年至2009年短短七年间,何就为收买权力向滁州投入了200余万元。在金钱的诱惑下,地市级教育、物价部门通畅放行,基层教育部门推波助澜,为何某的图书教材销售创造了“辉煌的业绩”。
图书商人“钱”伺候 三官员审批开绿灯
2003年9月,何某找到担任滁州市教育局仪器电教装备站站长的韩家友,请他帮忙在滁州发行自己公司经营的法制教材读本,并给了韩家友一定的好处费。
韩家友答应了此事,主动向市教育局、物价局有关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又亲自起草了紧急征订法制教育读本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选用何某提供的法制课读本。不仅如此,韩家友还亲自打电话给有关基层教育部门领导,要求具体落实,一举为何某打开了滁州图书教材市场。
并且从2003年起,何某同滁州市部分县市教育局签订《小学教育》等读本的征订合同。何就与相关单位明确约定,征订数达到合同规定数量,按照教材定价总额的11.5%返还,返还款直接从书款中扣除。部分单位没有完成指标,何也按上述比例给予返还,充分显示自己维持合作关系的最大诚意。截至案发,何共给予相关单位回扣款200余万元。
2005年底的一天,何某通过韩家友认识了担任滁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长的张越,当天晚上,何请张越等人吃饭,席间提出关照,张也满口应允。饭后,何又安排洗澡,在浴室内,他将5000元的购物卡塞到张的口袋里,张越慨然笑纳。
虽然韩家友和张越已经向基层打过招呼,但是,基层教育部门实际上能不能使用何某公司的版本,还是需要他继续打点的。从2005年起,天长市各中小学开设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课程。2006年底,何主动送5万元给天长市教育局分管教学、业务工作的副局长杨登跃,之后,天长市境内学校法制教育用书很快就变成何某公司的版本。
教辅生意遇危机 官员相帮显神通
2007年,安徽省物价局不允许各地物价部门下发统一征订教辅用书文件,何的教材发行生意出现了危机。
12月的一天晚上,何某准备了2万元连夜从合肥赶到滁州,寻求张越帮忙。在喝茶时,张的爱人一直在场,何用手机给张越发了个信息:“我给你准备了一些东西,但是夫人在场,不便当场给。”第二天,何将张越单独邀出来,奉送上2万元,并提示还要给他处理些费用。
张越在深思之后,利用物价管理方面的漏洞,为何某发行教材开了绿灯。他让市新华书店进行备案审核,在用书目录上加盖物价备案专用章,这样新华书店就可以打着物价局牌子到各中小学宣传、征订何某发行的教辅用书。
就这样,何某利用教育与物价系统这些掌握权力的官员,在滁州和天长的图书教材市场赚了大钱。而何某为了自己的产业能获得更多的权力支持,会想尽办法满足这几个官员的胃口。
韩家友儿子出国 何某送1万美金
韩家友拥有一个相当美满的家庭。本人正科职级,身处市直机关要职;爱人也有很好的工作,儿子也很优秀,可以说是衣食无忧,只等退休颐养天年。
2008年8月下旬,韩家友儿子准备到美国读书,韩打电话给在合肥的何某,让其帮忙兑换1万美元。对于何来说,韩家友简直就是他的恩人,怎敢丝毫怠慢,何立即叫会计到银行以6.67:1的比例兑换了1万美元。
当晚,何某连夜驾车赶到滁州,把钱给了韩家友。
从此,韩家友心甘情愿地用手中的权力为何某效犬马之劳,也心安理得地收受似乎是自己应得的报酬。
法院判决认定:韩家友共先后五次收受何某贿赂4.5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张越手中废发票 何某全部报销
对于张越,何某一直感觉他帮了自己很多,但是自己却表示的还不够充分,2006年11月,何委婉的问张越:“到年底了,可有什么费用要处理的?”
张越马上明白了:因家庭需要购买了6000元公交卡的发票不能报销,何不借机把它变成现钞?
于是,张越将6000元的公交卡发票,又找了2000元的餐饮发票,一并交给何报销,一叠废纸立即就变成了8000元的人民币。
而张越在拿钱时也不会忘记叮嘱他几句:“今年你们公司教辅材料发行情况没有什么变化,你就放心吧。”
2007年4月,张越搬家。何派人问张越需要什么。张越说:“想要一台42英寸彩电。”何某赶快安排人购买了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液晶彩电,并用快件将提货单寄给张越。
由于何先前的示意,张越对可以随时向何报销处理费用的方式乐此不疲。
2008年前后,张越又从一些经销商手里要来2万元的烟酒发票。3月,张越打电话给何某说:“你上次讲过要帮我处理一些费用,现在我手中有1万元的发票,你帮我处理一下。”何立即安排人将1万元送上。张越将另1万元的发票放在抽屉里,准备过段时间去报销,却没想到已经东窗事发了。
法院判决认定:张越九次收受他人购物卡、现金等81500元及彩电一台,判决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杨登跃要多少 何某就给多少
杨登跃的敛财之路是全方位、多渠道的,充分行使分管教学、业务工作的权力,办事要给钱,不给钱不办事。
2008年9月的一天,何宴请杨登跃,杨有点不悦的问何某:“你们业务员跟我谈好的数,怎么没兑现?”
“要多少钱?”何直接问他。
“你带了多少钱?” 杨登跃反问。
“有六、七万吧。”何回答。
“那就这样吧。”杨登跃同意了。
于是,何就把7万元递了过去。2009年元月,为了再次感谢杨登跃在教材改版过程帮了大忙,何某又送了6万元给他。
法院判决认定:从2004年至2009年间,杨登跃累计收受贿赂达5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检察官说法 警惕官商“利益同盟”
何某为实现他的发财梦,打通教育局、市物价局、基层教育局三关,滁州市教育系统的半壁江山被拖入到这场赤裸交易中。
“何某使用惯常的糖衣炮弹,再加以一些巧妙伪装,就把这些执掌权力的人俘获,于是我们权力的基础就出现松动。”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说
“这是一个权力的供体与受体之间形成整体的典型案件。”检察官说:“权力持有者通过兜售权力牟取了私利,不法商人通过买入权力实现了暴富,而在这一买一卖间,双方都实现了利益增长,做到了‘双赢’。用何某的话来说,就是要与弄权者建立利益同盟” 。
而在共同利益的前提下,韩家友、张越、杨登跃们违规操作就属“合情合理”,明要暗收就能“心安理得”。(文/通讯员 冯祝苗)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秀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