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外方嘉宾时的讲话
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遵循
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视频]英雄归来!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与记者见面会精.. ·[视频]沙画|春风印记 ·[视频]一系列政策信号给民营经济吃下“长效定心丸” ·[视频]文物中的红色基因丨周恩来写给中共淮安县委的信

贵州雷山女民警李兴芳:立足自身岗位 牢记为人民服务

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中国公共新闻网  字体大小[ ]

  见过李兴芳的人,都会被她甜美的声音和灿烂的笑容所吸引,因为这声音和笑容里透露出亲切和柔情。

  就是这样一名看似柔弱的女子,在贵州省雷山县公安局丹江派出所户籍窗口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四年。

李兴芳为群众办理户口工作

  4年间,李兴芳共办理身份证10862张,办理迁移户口1454人,其他业务30412人,通过基础工作抓获在逃人员1人,并且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履行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担当了人民警察的责任。

  补录户口、删除重复户籍、给群众送身份证上门、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问,工作中的李兴芳每天都服务着这些事宜,有时一忙碌起来还得牺牲休息时间为群众服务办证,在这看似平凡的工作中,却书写了她爱岗敬业、新时代的巾帼风采。

  为民服务 从做好细节开始

  “你好同志,我要给孩子上户口,你看这些材料齐全吗?”“好的,我看看。”“同志,我的身份证要过期了,需要重新办理吗?”“是的,你需要把快要过期的身份证带过来交给我们之后才能办理。”……这是李兴芳上班的常态,既要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问,手上的业务也不能落下,且不能出一丁点儿错。

  “我来办理好几次业务了,这个李同志服务态度好,从来都是笑脸迎人,遇到不懂的问她,她都一一帮你化解。”正在大厅办理业务的赵大爷对李兴芳的工作态度十分赞赏。

  说起户籍工作的重要性,李兴芳坦言:“我们窗口工作必须谨慎每个细节,特别是核对信息、办理证件,即使像引导群众拍照办理身份证这样的小事,我们都必须认真负责。”2017年,辖区一位妇女外嫁多年一直未登记户口,造成无户口人员。李兴芳了解到她这一特殊情况后,立即联系辖区社区民警及相关部门,认真查阅档案、资料,最终花了三天时间,给这位无户口的妇女重新上了户口,当这位妇女拿到户口本的那一刻,留下了激动的眼泪。

李兴芳节假日外出执勤

  夯实业务能力 更好服务群众

  户籍窗口是与群众关系最紧密,沟通最频繁的窗口,其服务群众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安的整体形象。李兴芳始终秉承“心中装着百姓”的理念,做好户籍服务。“户籍窗口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工作直面群众,关乎千家万户,作为窗口民警,要及时更新观念,熟悉各项工作业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辖区广大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谈起工作,李兴芳说。

  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自参加工作起,李兴芳就一直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迅速成长为户籍窗口岗位上的能手。

  刚被调整到这个岗位的时候,李兴芳对户籍窗口的专业知识一无所知。为了尽快掌握这些知识,上班期间她虚心请教同事,下班后就利用业余时间强化学习,没过多久,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身份证法》等专业知识,李兴芳已牢记于心,且能很好地运用于工作中。

李兴芳向店主宣传办理居住证相关知识

  “李兴芳工作认真负责,勤恳好学,服务态度好,受到群众的夸奖,是一位十分优秀的党员干部。”说起李兴芳,丹江派出所教导员龙美洲起了大拇指。

  “在以后工作中,我会继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无愧于人民公安的为民形象。”对以后的工作,李兴芳坚定地说。(杨正道)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